
依据《公司法》,公司出现以下情形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达标、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超10%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旨在解决运营、决策等问题。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几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包括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大股东请求、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关于临时股东大会如何召开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华律网小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临时股东会作为公司股东会常会的补充,只有经特定的主体提出才能召开。那么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会前1: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