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以在建工程已完工部分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在建工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建工程是符合抵押物条件的就可以作为抵押物,只要是抵押人有处分权的在建工程就能抵押;在建工程作抵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抵押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的资金,并且只能向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须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在建工程抵押不需要预告登记,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预告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变动所需要的条件尚未成就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由请求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进行的预先登记,是否办理预告登记不影响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效力。
在建工程是指经审批正在建设中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抵押财产的范围为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建设用地使用权,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以及海域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在建工程包括哪些:(一)企业外包的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时,借记本科目(在安装设备),贷记“工程物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