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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2024.04.19 劳动纠纷 1259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年度支付额度0-10万元
10万元以上-15万元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
法律依据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
第四条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城镇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额费用,农村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高额费用(以下简称起付金额,具体金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发布),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第五条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城乡居民发生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
第六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市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由市卫生部门主管,各区县新农合管理部门负责经办;其中门头沟区、平谷区、密云县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由卫生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共保联办”,双方在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基础上确定具体协议条款,保障水平执行全市统一政策。
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并创造条件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化、精细化优势,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报告编号:NO.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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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补助制度。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无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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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袁超律师 2024.05.07 149人看过
  • 重大疾病医疗期规定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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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疾病医疗期规定是如何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王瑞涛律师 2023.12.19 1248人看过
  • 重大疾病医疗期规定有什么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何子豪律师 2024.01.11 246人看过
  • 重大疾病医疗期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王瑞涛律师 2023.10.09 1418人看过
  • 重大疾病医疗期的规定有哪些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为:(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何子豪律师 2024.01.09 185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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