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25个月的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的85%的标准按月支 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四级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的工资;2、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的,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90%,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等。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等。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根据我国伤残鉴定规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为: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