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2024.01.04 公司法 318人浏览举报
解析
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一旦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承担责任。但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总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时,不需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第二,只有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应当考虑合同是由分公司签订的,或者侵害后果是由分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的,就应当首先判定分公司以其经营管理的公司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判决由公司对分公司所造成的民事后果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公司的债务是可以由总公司承担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报告编号:NO.202401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0203

    精选解答
  • 6045787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总公司是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无独立财产。其债务先以管理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总公司担责。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承担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总公司担责后可追偿。
  • 总公司是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受总公司管辖,无独立财产。其债务先以管理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总公司担责。总公司与分公司债务承担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总公司担责后可追偿。
  •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需要承担吗
    概而言之,唯有总公司所负担的债务,方可全权委托分公司代为清偿;若分公司未能偿还相关债务,最终的责任自然将落到总公司的肩上。对于总公司对外举债的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直接负责管理并负责对责任资产进行清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现实的公司经营中,企业为了拓展市场的需要,经常会在不同地区开设分公司的情况,开设的分公司一般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那么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所负的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华律网为大家进行分析。
  • 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通常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民事责任归总公司。但可先用分公司财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法人可设分支机构,分公司属此范畴,如总公司合同债务,债权人可先要求分公司偿还,不足再找总公司。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