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有权撤销分公司。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被总公司撤销不需要清算。分公司不属于法人组织,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也是需要清算的。根据法律规定,总公司要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要撤销分公司的,也应当去办理注销登记,想要办理注销登记,比较经过清算,才可以办理,未经清算的,不得注销。
总公司是有权利撤销分公司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总公司设立,财产全部归属于总公司,分公司撤销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司的注销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之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的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个诉讼行为应当由总公司进行,因此总公司是可以撤回起诉的。
总公司不能撤销分公司的诉讼。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总公司想撤销诉讼的,只能通过内部的决议对分公司作出指示。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签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和总公司不可以交易。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不能单独对外交易。
可以。分公司的欠款可以执行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