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构成工伤或者职业病,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申请通过的,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工亡或工伤,职业病的治疗等等,单位承担一定的补充义务(工伤保险不足部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因为年老、身体虚弱或外界原因产生,但这些疾病并不是因为工伤引起的,那么,对这些疾病的治疗,就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而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项规定,劳动者生病期间,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
职工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
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1、自2009年起,北京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包干使用。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退职待遇的条件是:经医院证明,劳动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因年老体弱,经医院证明,劳动委员会确认不能继续从事原职工作,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分配而不具备条件的;本人自愿退职,而其退职对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无妨碍的。
免职后的职级待遇和工资待遇是否会受到影响?
免费查看录用职务待遇合同
免费查看员工病假有多少天工资待遇
免费查看《不满待遇的辞职报告》
免费查看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
免费查看不满待遇的辞职报告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