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等。
房屋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等。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不服区政府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情形: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等。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