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实物资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转移财产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高估的,所有设立人对于高估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意味着其它出资方式只要不高于70%均可。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这是因为现物出资的对价为股份或出资额,如不能换算为现金,则无法给付股份或确定其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
公司的实物资产可以进行折现,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清算时,公司的实物资产可以进行折现,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非货币财产类型:1、实物。即动产、不动产。2、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等。3、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矿权、采矿权等。4、股权。5、可转让的债权。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作价,然后进行入账。实物又称有形资产,以实物出资是指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或其他物料、交通工具等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物品作价出资。设立担保或租赁他人的实物不得作为出资。
1、股东可以实物出资。2、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