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租房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等。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交付方式;房屋修缮责任;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租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明确出租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物件损坏的责任,遵循平等、自愿、有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最后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3、住房用途。4、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6、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该房屋位于,房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需要载明以下事项:一、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二、出租房屋的基本状况;三、房屋的租赁期限;四、房屋的租赁用途;五、房屋租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六、出租房屋的维修责任;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