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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终局有哪些情形

2021.09.17 劳动纠纷 2022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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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终局的类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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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形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劳动者没有提起诉讼或用人单位没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袁超律师 2019.02.28 4914人看过
  • 行政复议终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李建成律师 2022.04.06 146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属于仲裁终局裁定?

    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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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仲裁是一裁终局吗

    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诉讼,区别于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优势。如果动摇“一裁终局”原则,朝着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的方向发展,不仅失去了仲裁优势,也混淆了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区别,动摇了其生存发展的根基。最后,但是并不代表上市仲裁没有救济手段。当事人不服商事仲裁裁决时,可以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不得自行撤销;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何子豪律师 2023.08.03 242人看过
  • 仲裁终局裁决可上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可以得知,对仲裁委终局裁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李键键律师 2021.11.10 5122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袁超律师 2020.09.12 1395人看过
  •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张燕鹏律师 2019.10.11 3529人看过
  • 经济仲裁是否是一裁终局

    首先,经济仲裁的的一裁终局是指商事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胜诉方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既使败诉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其次,一裁终局,是仲裁程序上的一个显著标志,是仲裁区别于诉讼,区别于其他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优势。如果动摇了“一裁终局”原则,朝着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的方向发展,不仅失去了仲裁优势,也混淆了仲裁与诉讼的程序区别,动摇了其生存发展的根基。最后,但是并不代表上市仲裁没有救济手段。当事人不服商事仲裁裁决时,可以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救济: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不得自行撤销;申请执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何子豪律师 2023.08.13 23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袁超律师 2020.03.31 2904人看过

袁超

北京市东元(沧州)律师事务所

袁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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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终局有哪些情形
    仲裁终局情形分两类,劳动争议仲裁终局包括追索特定报酬等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12倍的争议,及执行国家劳动标准的争议;一般商事仲裁一裁终局。劳动者、用人单位对裁决不服,有相应救济途径。
  • 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的情形
    劳动仲裁是通过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而依据法律的规定,有些劳动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局的,裁决作出后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劳动仲裁不是一裁终局有什么情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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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关于劳动仲裁裁决一裁终局有什么情形的更多内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仲裁协议是仲裁终局吗
    仲裁协议不等同仲裁终局。仲裁协议是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书面约定,确定仲裁机构管辖权并排除法院管辖。仲裁终局指裁决作出即生效,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仲裁裁决才具终局性,法定情形下可申请撤销。
  • 仲裁分终局仲裁和非终局仲裁吗
    终局裁决旨在适用处理小额争议及基准争议。小额争议涵盖劳动报酬追索、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获取等事项,且此类争议的价值总额并未超出当地月最低工资水平对应的十二个月之数以内。
  • 劳动仲裁后的诉讼是终局吗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仲裁一裁终局?不是诉讼才是一裁终局嘛
    是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商事终局仲裁,还能起诉吗
    你好,不能的,除非是提起撤诉仲裁之诉
  • 请问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解读】本条是关于一裁终局的规定。 本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基本模式是: (1)一调一裁两审制。本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裁终局制。本法第五条规定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的情形指的就是本条有关一裁终局的规定。
  • 劳动仲裁都是终局裁决吗
    劳动仲裁 没有一裁终局的说法,仅仅是在一些小金额的赔付对用人都拿我一裁终局,劳动者可以不服,诉讼。劳动者的诉讼对用人单位来说有带来了诉权。 如果有劳动争议,可以点头像,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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