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是适用于除实行认缴制之外的所有公司,不仅仅是针对新公司。如果公司不属于暂不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在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生效前注册成立的公司可以通过增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变更。
若是公司无对外欠债,公司就不会涉及债务偿还问题,因此,股东也不需要把认缴的资金补齐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就可以;若是公司有对外的欠债,由于公司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
注册资本实缴制与注册资本认缴制,二者的相同之处: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业登记时对注册资本的两种模式。二者的不同之处:实缴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该公司的银行验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应数额的资金。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有下列后果:一、股东应当将出资足额缴纳。二、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三、如果被认定为虚假出资的,将被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1、性质不同。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到工商局或市监局申请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包括系统核名和人工核名);在当地工商局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约,并下载填写相应的资料后打印;携带上述资料到对应的工商局,自助取号,然后递交资料。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最长为二十年,认缴的年限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由股东约定的。约定之后,认缴的日期也是可以约定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设立的公司是不需要验资的。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有以下规定:1、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