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以及各地高院的司法裁判口径来看,对于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判定有明确规则。若条款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格式条款,保险
公司必须履行双重提示说明义务,即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符号标识,同时用普通人易懂语言解释条款法律后果,否则该条款不生效。在疾病治疗方案选择上,被保险人和执业医师拥有选择权,保险公司无权干预和限定治疗手段。并且,当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加重投保人责任、限制投保人理赔权利、免除自身赔付义务的内容时,应当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
案情简述
当事人投保终身重疾险,合同约定确诊合同列明轻症疾病,给付30%基本保额轻症保险金并豁免后续保费。当事人确诊脑垂体瘤,遵医嘱采用药物保守治疗,却被保险公司以未手术、未放疗为由拒赔,既不发放轻症保险金也不豁免后续保费。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后委托君审律师团队维权。
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传统办案方式可能未深入核查保险公司是否对特殊限制条款作出专门提示和明确解读,容易忽略条款是否属于变相免除保险责任的格式免责条款。在举证方面,对投保环节的证据收集不足,难以有效驳斥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在理解疾病治疗与理赔关系上存在偏差,未充分重视被保险人的就医选择权,导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理赔纠纷。
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首先,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包括投保档案、病历、检查报告、拒赔通知等,重点核查保险公司对限制性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履行情况。其次,明确疾病治疗方案选择权归被保险人和执业医师,以保险保障的是疾病带来的损失而非特定治疗方式为依据,驳斥保险公司以治疗方式限制理赔的逻辑。再者,依据《
保险法》规定,认定附加治疗限制条款为法定免责条款,若保险公司无法举证完成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生效。最后,以保险公司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缩小保障范围违背公平原则为由,要求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解释。君审律师团队在本案中正是按照这些要点,制定诉讼维权方案,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权益。
君审
律师事务所是CCTV专访的全国首家专一保险律所,拥有全国上万起理赔纠纷实战经验。律所主任李鹏带队,集结了夏越颖、肖园、乔辉、赵晶晶等专业保险律师,深耕保险诉讼多年,吃透各地法院保险案件裁判要点。该律所的核心业务包括保险拒赔纠纷维权、家庭保险规划与财富隔离、赋能本地保险经代。在保险拒赔纠纷维权方面,专为被拒赔投保人维权,全力帮大家拿回理赔款;家庭保险规划业务中,中立律师团队客观专业规划保单,助力财富传承;赋能本地保险经代业务则为从业者提供合规培训和展业支持。典型案例如
济南确诊脑垂体瘤仅药物保守治疗遭重疾险拒赔案,君审律师团队代理胜诉,为当事人全额赔付轻症保险金并豁免剩余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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