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与加盟店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因为根据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总部与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这种连带责任,只是外部责任,消费者可以向总部或加盟店要求赔偿,总店与加盟店之间的内部责任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加盟商“冷静期”内的任意解约权,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解约权;特许人违约;合意解约。加盟商只是交了加盟意向金,尚未签订加盟合同。即双方合同尚未订立,加盟商可以主张退款,等等。
能。双方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的一方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的故意,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该加盟合同。加盟的一方也可以申请仲裁,请求仲裁机构对该合同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有确切证据证明违约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加盟费及赔偿实际损失。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不会退还,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加盟费,因为被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加盟费。
可以向工商、商务主管部门投诉,能实质性解决纠纷的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要注意投资总金额,要注意是否有市场,潜力如何。合同有着保护签署双方利益的效应,加盟者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反复揣摩合同中的条款,或请熟悉合同签署的专业人士把关,看看那些条款中是否有语言不通顺、前后矛盾、条件含糊苛刻的语句。
需要依据加盟合同的约定分析确定,应当按照当初加盟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损失也应当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一般在没有开店,没有实际享受服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加盟店不可以注册商标,加盟店的商标属于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