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很多人做生意都会选择加盟的方式,一些品牌加盟的条件非常的宽松,总部为了赚钱不断的通过了各种的加盟申请的,导致加盟了的商家之间需要恶性竞争才能够存活,加盟商家认为不合理要维权。华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加盟店跑路能否找总部要视情况而定。若总部与加盟店关系紧密,有管理监督职责或存在过错就可能担责;若只是松散品牌授权,加盟店独立运营时总部一般不担责,但总部有误导行为则可能担责。

加盟店是否需每天做账给总部,由加盟合同约定和管理模式决定。合同有规定则按约执行,利于总部管理监督。无规定时通常无此义务,但可能要定期报送数据。实际操作因多种因素而异,双方依合同和实际确定财务信息传递方式频率。

公司总部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时有权解除与加盟商的合同。法定情形包括加盟商根本违约、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约定情形则依合同具体条件。总部解除合同要遵循法定程序,擅自解除需担责。

公司总部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情形时有权解除与加盟商的合同。法定情形包括加盟商根本违约、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约定情形则依合同具体条件。总部解除合同要遵循法定程序,擅自解除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