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分诉中还是诉前财产保全。对于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法院可以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当事人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然后准备好担保金额,去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符合条件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离婚案件中,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1、诉讼保全的金额根据申请诉讼的标的的金额进行确定。由于采取保全措施有较为急迫的时间要求,法院可能无法及时、准确地审核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存在错误。因此,法院可以依法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驳回保全申请。如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而给被告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提供的担保物可以是现金,可以是房产或土地,也可以是有关单位的书面保证。提供现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涉案金额的30%向法院缴纳,并确认到达法院代管款账户。提供房产、土地的,必须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由法院进行查封,但不要求必须是申请人所有。提供保证的,个人提供的法院一般不接受;单位提供的,必须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等材料交法院审核。
财产保全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保全的财产线索;申请书等,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申请离婚诉前财产保全:1、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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