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包括以下这些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等。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不是。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通知,一般都认为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而投标是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公开招标公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地点,踏勘现场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联系方式,联系人签字。
招标公告有合同效力,按照要约邀请进行处理。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