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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可以担任管理人吗

2024.04.18 公司法 1145人浏览举报
解析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的不可以担任管理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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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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