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正伟律师助力潘女士:被告缺席,如何成功争取婚姻财产分割?
解析
江苏博爱星(江阴)律师事务所的袁正伟律师,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国际贸易与经济专业,后成为苏州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他拥有扎实金融背景及法学功底,曾长期任职于国有上市集团公司从事法务工作。至今已代理案件150余件,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的商事和民事纠纷解决,在无锡江阴地区有着良好的口碑。下面通过一个婚姻家庭纠纷案例,来深入了解袁律师的专业能力。
潘女士与蒋先生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06年举行结婚仪式,2008年补办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女一子。然而两人因思想观念差异大,生活中频繁发生矛盾,一直无法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2018年起,蒋先生酗酒,潘女士喜欢跳舞常外出,矛盾不断升级。2025年4月20日,蒋先生酒后欲与潘女士发生关系遭拒,双方拉扯中潘女士颈部受伤。次日,潘女士回娘家居住并与蒋先生分居。
2025年11月,潘女士委托袁正伟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儿子由蒋先生抚养,还要求分割蒋先生名下88万元银行存款。但案件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被告蒋先生经法院两次传票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这给离婚及财产分割都带来了很大不确定性。
第一次庭审,蒋先生未到庭,但袁律师通过书记员庭前与蒋先生的电话沟通记录,确认蒋先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儿子由他抚养”。袁律师认为这一电话记录是关键,尽管第一次庭审未能实质进行,却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提供了重要依据。最终法院结合蒋先生两次拒不到庭的行为,认定其无意维系婚姻,准予离婚。
财产分割是本案核心。袁律师指导潘女士梳理夫妻共同财产线索,提交蒋先生名下六张银行定期存单及相应账户明细查询单,涵盖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的存款记录。这些证据经多家金融机构书面确认,真实可靠。袁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这88万元存款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蒋先生未到庭抗辩且未举证证明是个人财产,依法应进行分割。
庭审中,袁律师代表潘女士表示,仅要求分得88万元银行存款本金44万元,利息归蒋先生所有。这一主张既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原则,又体现了潘女士的理性克制,降低了法院裁判难度,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案中,蒋先生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且两次拒不到庭,法院据此认定其无意维系婚姻关系,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88万元银行存款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蒋先生又未证明是个人财产,所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袁正伟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清晰的办案思路。面对被告缺席的不利局面,他没有慌乱,而是从细节入手,充分利用每一个关键证据。通过固定被告“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为离婚判决奠定基础;精准调取银行存单,锁定共同财产;主动让渡利息收益,争取法院支持,最终成功为潘女士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对于同类案件,维权要点如下:
1.重视证据准备:无论被告是否出庭,证据都是胜诉的关键。要尽可能收集完整、真实的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如结婚证、户口簿、财产凭证等。
2.及时保全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银行存款等容易转移的财产,一旦决定离婚,应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确保财产不被转移。
3.适度让利策略:在诉讼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让利,以降低法院裁判顾虑,加速判决作出,减少二审和执行阻力。
风险提示如下:
1.被告缺席风险:被告缺席不代表原告一定能胜诉,法院会更审慎审查证据。若证据不足,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诉讼结果。
2.财产转移风险:如果没有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方可能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原告无法分割到应得的财产。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袁正伟律师
江苏博爱星(江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无锡
擅长: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抵押担保、公司法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无锡江阴袁正伟律师:聋哑人恋爱大额转账引纠纷,精准区分"赠与"与"彩礼"性质,助当事人成功追回数十万元”等3个婚姻家庭案例。
律师简介
袁正伟律师,联系电话:18961002809江苏博爱星(江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东南大学。曾经长期任职于国有控股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抵押担保、侵权以及公司法领域的商事和民事纠纷解决。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8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