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自己要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处分的话,在生前的时候,是可以订立遗嘱的。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订立遗嘱以后,是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那么,遗嘱人可以撤回自己订立的遗嘱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人可以撤回遗嘱,方式包括立新遗嘱抵触原遗嘱、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民事法律行为、书面声明撤回;特殊情形下遗嘱无效无需撤回,如立遗嘱时欠缺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等,符合规定遗嘱人有权撤回遗嘱。

立遗嘱人撤回遗嘱有三种方式:一是书面明示撤回,重新订立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书面遗嘱明确表示;二是订立与原遗嘱抵触的新遗嘱替代旧遗嘱,以最后遗嘱为准;三是通过生前处分财产行为撤回。

立遗嘱人撤回遗嘱有三种合法方式:明确意思表示撤回(书面声明)、实施抵触行为(如出售遗嘱房产)、立新遗嘱(新遗嘱明确撤回旧遗嘱),需确保意思真实自愿且遵循法律程序要求,以保撤回行为法律效力。

遗嘱人可以撤回遗嘱,具体情形包括: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出售遗嘱中处分的房产;立新遗嘱,部分变更或完全相悖时相应撤回原遗嘱;通过特定行为表明撤回意思。遗嘱撤回体现其财产处分意愿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