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2024.04.24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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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出生证遗失时,若要补办,家长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
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在
户籍所在地报刊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作废报纸一份;
3、需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户籍本、
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遗失证明。
- 法律依据
-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 (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 (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医学证明》视为无效:
- (一)手写《出生医学证明》未用钢笔或碳素笔;
- (二)《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填写字迹不清或项目填写不清,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 (三)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
- (四)《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 (五)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 (六)《出生医学证明》用机构公章、财务章等代替。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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