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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2022.01.06 婚姻家庭 1294人浏览举报
解析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二、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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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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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书遗嘱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吗你好,请问你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咨询一下吗?
    你好,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 录像遗嘱可以变更公证遗嘱吗
    可以的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外公生前立了遗嘱,外婆能变更遗嘱吗?
    已回复,不行。
  • 有遗嘱没公证房产可按遗嘱变更吗
    你好,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 手写遗嘱和录音遗嘱都不附合遗嘱方式,法律就按遗嘱继承该怎么
    是否还有其他最新遗嘱?若有,可以用最新遗嘱推翻旧遗嘱,另外一审不服可以选择上诉的。《民法典》第六编继承编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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