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这就可以看出,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只要立遗嘱人愿意,而且有行。
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五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就是由本人书写的遗嘱;2、公证遗嘱,立遗嘱的当事人亲自到公证机关来申请办理,并且由公证机关审核处理盖章之后,才能证明立遗嘱人的遗嘱是真实有效的;3、录音遗嘱;4、代书遗嘱;5、口头遗嘱等。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的变更方式:1、遗嘱人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或是作出跟原公证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就可以视为是在变更之前已经公证过的遗嘱。2、法律规定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3、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4、如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的变更与其他遗嘱的变更并无不同,只需要重新订立一份有效遗嘱就可以变更之前的遗嘱。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定遗嘱的形式有以下这些: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5、口头遗嘱。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3.伪造的遗嘱。遗嘱有5种形式,分别是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公证过的遗嘱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它遗嘱加以撤销、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