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与主播乙某签订了《MCN传媒签约艺人经纪合同》及相关附件。合同约定,乙某每月需最低直播156小时,直播天数不低于26天,每天不低于6小时,每月优质短视频不低于25条。完成任务可领取基本保底收入6000元/月(税前),保底2个月,主播享受当月总流水的40%。同时,合同还设置了违约金条款,若被告无故单方解约,违约金=(附件所列扶持费用+合同签订以来直播总流水)×3倍。
然而,合作期间出现了问题。某年1月,经抖音平台评估,同意乙某退出公会,退会原因为公司未提供约定扶持、克扣报酬等。于是,双方对簿公堂。原告公司要求被告乙某支付违约金25万元,并承担
诉讼费、
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被告乙某则反诉,请求确认合同于某年1月解除,支付某年10月至12月期间尚欠收益九千余8元及利息,并要求原告承担诉讼费。
在这个案件中,核心的法律焦点在于谁先违约以及违约金条款的适用。从合同履行情况来看,原告公司是否按约及时足额支付收益、提供扶持是判断谁先违约的关键。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前提是被告“无故单方解约”。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合同效力、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欠付收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最终认定合同合法有效,因双方已实际停止履行,确认合同于某年5月解除。对于违约责任,法院不支持原告25万元违约金请求,原因是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收益、提供扶持,被告退会事出有因,非“无故单方解约”。同时,被告也存在直播时长不够等违约行为,但未达到支付巨额违约金的程度。
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乙某的代理人易文伟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代理策略。
主动反诉扭转焦点
面对原告25万元违约金的高压,易文伟律师及时提起反诉,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支付拖欠收益。这一策略将案件焦点从“主播是否违约”扭转为“公司是否根本违约”,成功引导法院审查原告的履约行为。
利用平台证据关键作用
易文伟律师充分运用了抖音平台公会的退会审核机制。平台在审查双方证据后,同意乙某退会,理由正是“公会未提供约定扶持、克扣报酬”。这一第三方平台的中立认定,对法院判断“谁先违约”起到了关键作用。
举证公司违约行为
通过大量微信聊天记录、预支费用截图、流水数据等证据,易文伟律师系统展示了原告的六项违约事实,包括副总未按约定“亲自跟拍”、经纪人消极应付、摄影部门推诿、未按40%比例支付收益、迟延支付报酬、承诺的流量和人气卡未兑现等。这些证据虽然部分未被完全采信,但整体上足以动摇法官对原告履约诚信的信任。
精准攻击违约金条款
易文伟律师强调违约金条款适用于“被告无故单方面
解除合同”,而本案中原告违约在先,被告退会属于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而非“无故”。法院采纳了这一逻辑,最终完全驳回违约金请求。
这个案例给同类主播
合同纠纷案件带来了诸多启示。
违约金并非不可突破
只要主播能举证公司存在未按约支付报酬、未提供扶持等违约行为,法院完全可以不支持违约金,甚至驳回全部本诉。这提醒主播们在遇到类似纠纷时,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平台记录是有力证据
抖音等平台对公会违约的审核结论,可作为证明“公司违约在先”的有力材料。主播们在合作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平台的监督机制,保留好相关的平台记录。
警惕格式合同陷阱
虽然本案法院未认定格式合同,但合同中大量扣款因无明确约定而未获支持,说明法院会对不公平条款进行实质审查。主播们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陷入不公平的格式合同陷阱。
证据留痕至关重要
主播与运营、副总的一切沟通,尽量使用微信文字或可截图的渠道,避免口头。对每一次扣款、每一笔预支,都要要求公司出具明细并自己截图保存。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这个案例中,易文伟律师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乙某成功抵御了高额索赔,并争取到了实质性救济。这也再次提醒我们,合同是双方诚信履行的工具,而非一方压榨另一方的枷锁。无论是主播还是公司,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诚信履行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行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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