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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2023.03.17 公司法 497人浏览举报
解析
营业外收入是损益类科目,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借方表示减少或者结转的金额,贷方表示增加的金额。期末该科目需要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期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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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二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报告编号:NO.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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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继承案里,法院不处理房屋的权属纠纷,由于该案房屋登记在张某父亲名下,法院就会推论该房屋属于张某父亲,如果张某认为这个房子不属于自己,应该另行提起借名买房的权属纠纷案件。而张某没有这么做,因此法院就依法按照张某父亲的房屋进行了遗产分割。张某存在的第二个错误,在判决后张某又提起了所有权确认纠纷,要求确认这个房子的归属,案由定的是确权,又被法院再次驳回。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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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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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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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继承案败诉后,巧用借名买房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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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父亲名义买的央产房,法院认定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

    央产房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购买主体是特定人群,而不是社会大众,并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双方的借名行为合法有效。最终海淀区人民法法院做出判决确认王某1与父亲之间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同关系且借名行为有效。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借名买房案件向北京市高院提起抗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同样认为该案件存在错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抗诉,并要求北京高院依法再审。北京高院在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抗诉书后,依法撤销了二审判决。目前该案正在再审过程中。因为是抗诉的案件,我们期待再审会有好的结果。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 借子女之名买的房,子女离婚后,房子份额该谁享有

    在借名买房之诉中,王魁的父母若具有购房资质,法院也认定借名买房成立,则父母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如果父母一直无北京购房资质,即便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则父母也不能取得房屋的产权,那么其父母只能主张索赔。如法院不能认定借名买房关系,房子则会被儿子、儿媳分割,父母可以向儿子、儿媳主张索要购房款。

    李松律师 2023.09.22 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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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石磊律师 2018.04.19 477人看过
  • 借名人与出名人不认识,法院认定借名行为成立且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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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松律师 2023.09.22 33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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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的特点及内容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从营业外收入的主要特点与主要内容来为你解答什么是营业外收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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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的问题复杂多变要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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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税收入包括哪些
    比如罚款、诉讼费。
  • 应付账款对方单位已注销,转营业外收入前是否需要公告
    您好,由于案情复杂需结合证据材料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您可点击头像选择专问咨询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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