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第23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为1-50人。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但没有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公司的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符合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范围;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经营场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