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可以收购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等。
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引起股权转让的情形有以下几种: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等。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2.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要满足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转让股权的事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0日内答复并购买股权,若不同意转让,在30日内既不答复又不够买的视为其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一般情况下,有责任公司不能回购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办理收购业务时,要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尊重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东在征求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同意时,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收购方应注意避免因收购行为而成为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1、股权收购,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2、资产收购,以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收购标的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