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另外股东名册变更后,公司章程也要做相应修改,同时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

起诉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先收集公司章程、股东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未出资的证据,确定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撰写含原被告信息、诉求等的起诉状,提交材料立案,参加庭审辩论,胜诉后股东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能否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对于您口中所述的“两房东未能达成协议”,具体的情景描述我并不清晰明了。但是,倘若该问题是围绕着租赁事务进行的,比如说租金的划分比例,或者租赁时间的变动等等。

股东如何举证履行了出资义务?股东可通过多种方式举证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等)、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股东会议记录等,可综合运用这些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