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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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公司有义务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对股东非常重要,股东是凭借出资证明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分红的。除了出资证明之外,股东花名册是要上交至工商局备案的。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一)公司名称;
- (二)公司成立日期;
- (三)公司注册资本;
-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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