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依照上述规

如果是股东之间的出资转让,则一般无条件的,但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执行;如果是股东与其他人之间的转让,条件为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违法、不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报价合理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股东之间的转让的,条件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股东与其他人之间转让的,条件为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自愿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转让的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要依据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履行自己出资的责任,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取得相应的股权,可以办理股权的登记,而实践中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情况非常多,那么股东不出资可否起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东给公司借款可否视为股东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给公司的借款不能视为出资。借款是债权债务关系,出资是法定责任。二者法律意义和程序有别,借款要签合同,出资要履行手续。若想借款转出资,需经相关决策机构同意并办变更登记,不能随意认定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