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依不同情形确定:正常清算时以公司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未依法清算,股东等担责;清算组成员有过错,要担赔偿责任。确定时需综合多因素,保障债权人权益和市场秩序。

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的具体规则如下:1.公司分立情况下,债务由新公司全盘承担,除非事先已有特别约定;2.公司合并情况下,债务由新公司接手,同样,若无特别约定则由新公司承担;3.如公司解散后破产,将以其在清算过程中所得的全部资产来偿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确定方式有三种:正常清算时,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股东有过错,如未出资、恶意处置财产等,需担责;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职致无法清算,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需综合判断。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依不同情形而定。正常清算时,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未依法清算、清算组成员有过错、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相关人员需担责。

当一家公司经营不善,难以运转之后往往就会进入破产程序,如果问题实在严重,最后就会让整个公司解散。但是被解散的公司往往存在着很多债权债务关系,在公司解散之后总得有承担债务的责任主体,那么这个责任主体应该如何确立呢?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