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或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破产。2.有限公司解散进行清算时发现资不抵债的,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企业经营严重亏损;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因此,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能破产。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6.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对于员工,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以上工资是指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
当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 当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