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至少要一个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并且违反相关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想要退出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并且违反相关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一、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我国有限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的不同包括:责任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出资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主体限制不同等。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从“人合”性的特点来看,普通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有限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债务承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