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但是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债权申报期限应当在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企业破产后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根据破产法规定,无论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清算程序还是和解程序,债权人都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非向受理企业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企业申请破产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对破产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在此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向正在破产清算的公司申报债权,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短则不少于30日,长则不超过3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