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接管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有限公司能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公司破产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我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公司破产程序如下:一、提出整顿申请。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三、和解协议的讨论。四、制定整顿方案。企业主管部门见到整顿公告后,应协助企业拟定整顿方案,并交企业职工大会讨论,原企业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持整顿工作。五、企业整顿情况的监督。六、裁决整顿结果。企业经和解整顿后,能按和解协议解决与债权人的债务纠纷,按协议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应公告终止破产程序,恢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反之公告终止整顿,恢复破产程序。
看情况。公司的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自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破产,只需要以公司所有的财产清偿债务,与股东个人财产无关。但是,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无法分离,混合在一起的,对于公司债务,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偿还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要先从破产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其他债务。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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