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银行股权可以转让。但是受让人需要满足《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对受让方的资格规定要求如下:
1、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非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
(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2、股权受让方为境内金融机构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2)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5)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境外金融机构的条件另行规定。
风险提示:银行股权转让满足上述条件时,还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法律依据
-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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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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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权是否可以质押贷款。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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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可以的。股权质押后股东丧失了对股权的处置权,在质押期间是不能转让股权的,协商同意除外。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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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不能再转让股权,除非质权人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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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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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的股权可转让,并不因认缴出资没有出资到位就不能转让。但是,认缴出资额与认缴出资的股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认缴出资额可以零转让,但认缴出资的股权可定价或议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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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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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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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质押的股权不可以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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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又分为对内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即是股东之间的互相转让。对内转让不需要其他的股东的全体同意。对外转让就是股东转让给原有股东以外的人。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