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股东以他人名义出资。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即隐形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隐名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其投资权益即受法律保护,名义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或工商登记为由,否认隐名股东的权利。借用他人。
通过在合作伊始,详细约定各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与代持人订立合同,明确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代持人仅为名义股东,需要体现双方代持股权之合意。
所谓隐形股东,即法律上说的隐名股东,而隐形股东协议,一般签署的都是股权代持协议。即隐名股东委托显明股东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上的股东,而实际的出资义务、管理义务等均有隐名股东来行使。
是否依法享有正式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其与显形的一方(也就是其股权代表人)是否有书面协议(或有合法证人的口头协议)。如果有就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就比较麻烦。
股东起诉股东,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隐形股东不需要承担债务。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成为公司股东的条件是: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向公司出资的;3、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确认或者股东名册上有记载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