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发生额业务招待费30000元,销售收入765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30000*60%=18000元。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得以税前扣除,既先要满足60%发生额的标准,又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规定。二、计算方法:1、纳税调增金额=业务招待费账面列支金额-可税前扣除金额。2、可税前扣除金额=min(收入合计×0.5%, 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额×60%)。3、收入合计=营业收入合计+视同销售收入。4、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全年销售额的钱分之五。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扣除标准: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按照发生额的百分之六十(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例如本年业务招待费发生额是10万元,税前只能扣除6万,纳税调增4万,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1000万元的千分之五为5万元,则只能扣除5万,纳税调增5万。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1、凭借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故称之为电信增值业务。2、更准确地来说 :就是向用户额外提供的收费业务,对通信行业来说是增值,对用户来说就是增加花销值。3、增值业务费用是运营商(移动、联通和电信)办理的某项除SIM卡以外其他的一些另加的业务, 如GPRS上网 、短信套餐业务、 天气预报等, 还有来电显示、彩铃等一些业务。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可实行合并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家财政、税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