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首页
全部视频
语音问答
全部精选
优质问答
优选图文
您的位置:
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几年起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几年起步
2021.06.01
刑事辩护
998人浏览
举报
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年起步。
依照《
刑法
》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或者
死刑
。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106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作者
冀黎
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
冀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500
精选解答
18401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4761人浏览
私自卖土地多少亩算违法
2847人浏览
担保人是否可以撤销担保合同
2825人浏览
保险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2532人浏览
抵押权不成立抵押合同生效吗
2478人浏览
合同当事人能否放弃撤销权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
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