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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作担保要登记吗?

2024.04.11 公司法 135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应收账款作担保需要登记。
1、依据《民法典》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风险提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使该质押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如此便可起到防止出质人在存续期间将该应收账款非法转让或将其重复质押给其他人的情况发生,从而为质权人能够顺利实现质权提供了非常有利力的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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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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