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会购买期房,因此多数时候购买的商品房都是预售的。这时候就会在在买卖双方之间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很多人以为预售合同就是购房合同,其实不是,那么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若当前所签署为预售合同,在交房之际无需再次签订出售合同,即可直接进行过户手续办理。若预售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5月31日之前,仍须按照合同规定,于房屋交付使用之时签订出售合同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这两份文件的定义存在显著差异。预售合同通常出现在房屋预售阶段,即尚未完成建筑施工并正式交付使用前签署的协议。而购房合同则是在房屋已完全建成且已获得房地产权证后,通过楼盘销售环节签订的协议,此时的房屋已被视为商品房。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有多方面区别,预售合同签订时房屋未建成,侧重规划建设等,风险大,付款灵活;购房合同一般房屋已建成,侧重实际状况,风险小,付款相对固定,购房者选择时需谨慎。

房屋预售时,购房者取得凭证及入住有不同节点。付定金、首付款后签预售合同,购房者有购房合同权利。交房时间合同有约定,开发商达标后通知收房。房产证需开发商报送资料,购房者按程序申请,时间因地区等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