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居关系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同居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其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发生纠纷,如果双方同意继续生活,可以去民政局补领结婚证。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基于同居关系期间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双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对于单纯的解除同居关系纠纷,人民法院按规定一律不予受理。同居关系双方都是未婚的男女,他们在一起共同生活,是其对自己生活状态的一种选择,婚姻法虽然不鼓励,但也并未明文禁止。所以,此类同居关系的存在与解除,法律既不干涉也不支持。应当注意的是,。
处理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原则与处理离婚纠纷的原则略有不同,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但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额除外。另外,分割财产时也会照顾有困难的一方。
现在有些男女确定关系后会同居,等到同居后双方感情发生变化,无法继续维持同居关系的,就会解除同居关系。因为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难以区分,但是解除关系时要进行分割,那么,这时候要先区分同居财产。
当事人之间要想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双方进行协商解决来处理此事。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按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如果处理不成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