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延长春节假期期间不可用于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国务院办公厅发文通知延长春节假期,属于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传染病的一种应急措施,企业和员工均应遵照执行。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首先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可以这样理解。国家已经将法定春节假期延长到正月初十上班,而且政府也要求企业复工要进行报备,因此疫情期间公司不延迟上班时间是违反国家的要求,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相信公司会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落实的。
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当地政策安排复工,以大局为重,不得违反政府规定强行复工。对确因工作需要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其他企业具备条件的,可以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首先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执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统一安排职工休年假,但须将此安排明确告知劳动者。所以,企业春节期间超过法定期限的假期是否能被认定为年假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将此明确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统一安排职工休年假,但须将此安排明确告知劳动者。所以,企业春节期间超过法定期限的假期是否能被认定为年假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将此明确告知劳动者。
不属于,春节假期延长期间(2020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2 日)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但春假期间仅有三天(大年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故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属于增加的普通休息日,参照每周休息日执行。
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企业出于防控传染病的目的,根据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可对员工的出行情况(如是否去过湖北)等信息进行收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