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的违约赔偿金可以用来抵扣物业费吗
2022.12.06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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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买受人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的债务,如果转移给物业管理公司承担,即折抵一至两年“物业管理费”,要经债权人—购房人同意。
-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
-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报告编号:NO.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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