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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云南省临沧市永德县劳动者产假是怎样的
2021.09.24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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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正常
产假
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
云南
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
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
登记结婚
的,在国家规定的
婚假
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生育
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依据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2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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