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可以,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以,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隐名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可以,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隐名股东想要解散公司的,必须达成以下条件的: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2、必须是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的;3、隐名股东必须成为显名股东的。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依据法定情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