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可以,将隐名
股东变更为显名股东的步骤具体如下:
1、
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允许当前显名股东将
股权转让给隐名股东。同时,其他股东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2、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3、隐名股东到当
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印花税在地税部门,所得税个人在地税部门,单位在
国税部门);
4、提交公司相关文件,交
纳税费,办理完税凭证;
5、股东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
股权变更手续。
风险提示:隐名股东法律风险的救济
(一)通过诉讼或者其他股东半数同意,确认股东资格
在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可通过诉讼或者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得以确认。
(二)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且签订完善的隐名股东投资协议
实际投资人不会有上述风险,隐名股东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最好与实际投资人签订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同时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记载隐名股东姓名(名称),这样隐名股东就能依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股东利益。
(三)实际投资人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
若不能在股东名册中记载,实际投资人最好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那么其他股东就排除在善意第三人之外。
(四)没有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时,
公司法设置了最后一道防线。投资权益的归属还是归于实际投资人。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告编号:NO.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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