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因明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隐名股东的相关法律责任(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

隐名股东承担法律责任方式:对公司,按约定出资,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公司可要求补足,其他股东连带;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债权人,未出资要担责,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对其他股东,违反协议要担违约责任。

隐名股东也就是实际投资人,指的是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的人,隐名股东的出资方式主要有货币、实物、权利以及技术等。那么,隐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隐名股东的定义隐名投资

法院执行隐名股东权益,先确认其身份,审查代持股协议等。再冻结显名股东名下代持股权,接着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随后通过拍卖等处置股权,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执行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隐名股东虽未显名但依法享有权益。包括投资收益权,按约定或比例获公司盈利;知情权,通过显名股东了解公司情况;剩余财产分配权,清算时按规定参与分配;还可通过显名股东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其权益行使依赖与显名股东约定及配合,要依规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