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法官郑重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
受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已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9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这一结果,对被控巨额
受贿的张某某来说,无疑是从轻的判决,而这背后离不开蒋健律师的专业辩护。
被告人张某某是某省某医院脊柱科主任、主任中医师,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2015年到2020年初,张某某在担任医院脊柱科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器械供应商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回扣合计达人民币793万元,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其中,收受某医疗器械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回扣320万元,收受另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回扣473万元。
案发后,张某某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其本人及家属、涉案科室相关人员也陆续退缴涉案款项,在案件审理阶段退缴全部793万元违法所得,并预缴部分罚金,庭审中还自愿认罪认罚,但巨额受贿的指控仍让他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
在案件启动与强制措施方面,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向张某某了解工作情况时,他主动交代了收受医疗耗材供应商回扣的犯罪事实,同日被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后被
刑事拘留并依法执行
逮捕。蒋健律师介入案件后,面临的挑战巨大。
审查起诉与立案审理阶段,检察机关以张某某涉嫌受贿罪正式立案受理,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后公开
开庭审理。庭审中,
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
证人证言、司法会计鉴定意见、被告人供述等完整证据链。蒋健律师并没有被看似完备的证据链吓倒,他结合张某某
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在全案证据核查方面,办案机关依法调取了大量材料,结合多名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司法会计鉴定结论,完整查实了涉案受贿金额、利益输送模式、耗材销售数据等核心事实,全案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锁链。蒋健律师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出发,为张某某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综合考量其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
蒋健律师连续执业22年,深耕于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亲自或带领团队律师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达1300余件。他专注于职务犯罪领域,为多起职务犯罪案件成功辩护,达到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
缓刑的辩护结果。他组建了十余人专属刑事团队,团队中多名律师具备前检察官、法官从业背景,熟悉监察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全流程办案规则,能精准把握职务犯罪案件各类辩护突破口。如果你在职务犯罪方面有法律需求,蒋健律师及其团队将是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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