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医疗事故罪的证明责任

医疗事故罪的证明责任

2022.06.30 刑事辩护 22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医疗事故罪属于公诉范围,应当由司法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也就是说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得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结论。
      而根据民事诉讼中有关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医疗机构掌握了最充分的医疗资料,对医疗过程最为了解,可以从诉讼公平、效率等原则考虑,让医疗机构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报告编号:NO.202206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医疗事故罪证明责任是谁承担的

    医疗事故罪的证明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承担的。医疗事故罪是公诉罪,证明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来承担的,不由犯罪嫌疑人承担,司法机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事实,不构成医疗事故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1.03.29 95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王瑞涛律师 2020.04.20 133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死亡证明有效吗

    在正常情况下,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死亡,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除非有事实证明,法医出具的死亡证明存在着认定不合理的地方。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的用途仅是用于是进行户籍注销、殡葬等人口管理的凭证,适用于正常死亡的情形。

    王瑞涛律师 2020.07.03 2054人看过
  •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事故罪吗

    医疗事故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为医务人员;(三)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秦江华律师 2024.01.23 12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划分责任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一)完全责任;(二)主要责任;(三)次要责任;(四)轻微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0.07.10 13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1、完全责任,对医疗事故需要承担100%的责任;2、主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3、次要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20%至40%的责任;4、轻微责任,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3.10.19 119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行政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2.10.26 221人看过
  • 怎么区分医疗事故的责任

    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次要责任;4.轻微责任。

    王瑞涛律师 2023.10.16 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如何划分责任的

    划分医疗事故责任的方式有: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其中完全责任、主要责任需要承担50%以上的责任。次责任、轻微责任承担50%以下的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也比较大。

    王瑞涛律师 2020.07.08 1038人看过

黎律师团队

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黎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9

    精选解答
  • 417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医疗事故罪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民法不同于刑法的公诉人举证责任,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医疗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但它有着特殊的规定,很多人也存在疑惑,医疗纠纷中过错的证明责任分配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将针对此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快来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医
  • 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
    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医疗纠纷案件并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而是遵循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于因医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方需负有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及使用的药物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
    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医疗事故证明责任倒置?医疗纠纷案件并不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而是遵循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该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于因医方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方需负有证明其在医疗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及使用的药物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医疗事故罪证明责任是如何的
    医疗事故罪是一种犯罪,如果人民法院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话,是需要有充分的证据的,这就涉及到证明责任的问题,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才能确定是犯罪。那么,医疗事故罪证明责任是如何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证明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证明什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嘛,主要就是看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医生或医院这方面的过失,然后还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跟我们病人受到的损害之间有没有什么必然联系。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结论是医疗事故罪立案的前置条件吗?
    不是
  • 如何追究医疗事故罪?
    你好!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方式和程序不一样。需详细咨询,可以电话沟通
  • 医疗事故罪如何认定
    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 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医疗责任事故,应 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而造成的事故。由于诊疗护理工作是群 体性的活动,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还应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n行为与结果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这些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约定俗成在实践中应当遵循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根据立案标 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1)擅离职守的;(2)无正当 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4)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5)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6)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7)其他严重不负责 任的情形。行为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才成立本罪。严重损 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 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医疗事故造成多名患者轻伤的,宜认 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此外,对于在胸腔、腹腔、盆腔、颅内及深部组织遗留纱 布、器械等异物的,开错手术部位,造成较大创伤的,或者造成严重毁容以及其他严重后果 的,可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但反应轻微,或体内遗留的异物微小,不需再行手 术,或异物被及时发现、取出,无明显不良后果者,不应认定为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n,建议找律师为您维权,可以点击头像进入主页,联系薛律师。
  • 医疗事故罪立案的条件
    您好,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这里的规章制度,是指与保障就诊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有关的诊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要求,等等。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医疗事故罪先打xx报警吗
    你好,可以打110报警,需要做伤情鉴定,以鉴定结论来认定是否立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