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等。
职工医疗期和实际工作年限有关,规定如下:(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在停工留薪期满前的一定期限内提出,该一定期限具体到各地方又有不同的标准。
医疗期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期怎么计算: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医疗期,根据工伤职工受伤情况,由医疗机构确定治疗的时间。但法律规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满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即可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符合相应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